中红医疗: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最新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 的书面授权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重 大信息。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六) 本公司现任监事;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