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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或"公司")2022 年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金沃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 号),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1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849,245.2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