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华泰联合对金沃股份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制度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金沃股份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衢州市 建沃精工机械有限公司、银川金沃精工科技有限公司、衢州佳沃精密智造有限公 司、衢州杰沃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日本 JW 精工株式会社,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 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 金管理、资产管理、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