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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 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 |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 | 股东大会召开后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2 |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 | | 股份)的派发事项。 | 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 | | | 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 | | 事项。 |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 为: | 为: | |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宗旨和原则 |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宗旨和原则 |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