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 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事务所为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