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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 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 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 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不超过2名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 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