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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蕾奥规划的关注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 96 号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请结合目前董事会成员的具体构成及选派方式、 具体决策机制、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在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详细说明本次股票表决权委托关系终止后公司控制权的真 实状况。 (2)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详细论证认定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合规性、合理性。 3.公告显示,本次股票表决权委托关系终止后,公司 单个股东持有公司权益的比例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 但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三至第十大股东合计持股 比例达 32.15%。 (1)请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024 年 5 月 8 日,你公司披露《股东〈股票表决权委 托协议〉到期终止暨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显示,王富海与陈宏军、朱旭辉、王雪、金铖、 牛慧恩、邓军、蒋峻涛、张震宇、钱征寒(以下简称委托方) 签订的《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已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到期 且不再续签,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