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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992TAIFU PUMP(300992)2023-11-01 12:24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听取相关说明,基于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 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