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通过便利股东权 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