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奇德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 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经营宗旨; (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有 利于积累资金;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