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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300995Kitech(300995)2023-12-13 13:01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经理)职责及权限 第二条 总经理(经理)任职资格: (一)总经理(经理)人选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 本行业专业知识。具体条件在每任招聘总经理(经理)时另行确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 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 4、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