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谢泓、章明秋、甘露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广 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核了独立董事出具的《独 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并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谢泓、章明秋、甘 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