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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300995Kitech(300995)2024-06-26 11:22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核查意见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