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最多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 3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 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 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