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益海嘉里金龙 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 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全体董事;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工作细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 以上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 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