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及《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的规定,按照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