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现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包括: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