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孙卫国先生、辉金鹏先生、赵家事先生、朱卓君女士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