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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广州华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华立科技)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 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