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机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