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易兰 胡劲峰 陈行甲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 规定,我们作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材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讨论后,对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以上7名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4,672股进行回购注销,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11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