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怡合达: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延长有效期专项核查意见
301029Yiheda(301029)2024-04-02 11:28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专项核查意见 致: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莞恰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现就发行人拟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1、除有特别说明之外,本所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中发表法 律意见的简称、释义同样适用于本专项核查意见。 2、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及 其他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查 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