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MP-CG-029,V1.0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MP-CG-029,V1.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五条 下列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迈 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迈普再生 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公司指定董 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