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MP-CG-005,V2.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MP-CG-005,V2.0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制定适合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 的长远战略规划,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 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