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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普医学:董事长工作细则

董事长工作细则 MP-CG-033,V1.0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长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的 职责分工,保证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的有机衔接。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 定,并结合公司客观情况和具体实际,制定本细则。 董事长工作细则 MP-CG-033,V1.0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实施后,对公司及公司 董事长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长任职资格和义务 第三条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对董事会负责。董 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全面负责公司 法人财产事项和重大决策事项。除非出现董事长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细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而被解职或董事长自行辞职的情形,否则不得在任期内无 故罢免。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长一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一)有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具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