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 首次授予部分除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 1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绩效 考核结果为 X≤60 分,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外,其余首次授予的 142 名 激励对象中,有 136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绩效考核结果:X≧80 分,可按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的 100%归属,有 5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绩效考核结果:60 分<X<80 分, 可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