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润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润丰股份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 4 | 年产 620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 体制剂 | 10,347.00 | | --- | --- | --- | | 5 | 年产 388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30000 吨/ 年草甘膦可溶粒剂 | 7,916.45 | | 6 | 高效杀虫杀菌剂技改项目 | 10,029.00 | | 7 |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 7,860.00 | | 8 | 农药产品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