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修改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