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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显盈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 号)同意注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1]920 号)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351.00 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