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显盈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 1 页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2 人。经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1 人担任董事长。。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