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OF ONE HILLIAZIII 68 Yin Chena Road Middle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香港 HONG KONG 伦敦 LONDON 致: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百普赛斯"或"公司")委托,指派吴欣律师、杜颖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 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相关事项,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