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 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 会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存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相关议案内容。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