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普赛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OF ONE 111 1147111 68 Yin Chena Road Middle 关于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百普赛斯"或"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吴欣律师、杜颖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 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就公司拟实施之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