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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胜智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三年十月 1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 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二条 本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可设立若干副总经理或 总经理助理职位。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 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未 满的; (七)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