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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301087COFOE(301087)2023-11-08 12:18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 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或"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评估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司 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