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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孚医疗: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1087COFOE(301087)2024-09-18 12:4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九月 致: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为发表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依法查验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zse.cn/)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 的通知等公告事项;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持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 等; 3.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公司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 记记录及相关资料;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表决资料等。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律师见证, 并发表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