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乡拓新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71 名 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95 万股。本次归 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 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独立董事:刘建伟 靳焱顺 赵永德 2023 年 10 月 27 日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