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拓新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及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委员会经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六条 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