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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新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3 年 12 月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 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 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