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拓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新药业"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就拓新药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及有效期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 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