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关于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GLO2023BJ(法)字第 0107-4 号 致: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 件及复印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的合法性、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