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材料: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股东间或者董 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