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镜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傅仁辉(签字)____________ 孙 健(签字)____________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 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回购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