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明月镜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 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 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