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欣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 业务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方案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产品试制 中心项目"。 特此意见。 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 正性的原则,发表独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