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纳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月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 职责是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依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检查 和评价等。 第一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 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其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