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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月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流程,提升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 职责是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 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均由董事会任命及罢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