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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2]0084 号"的验资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采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纳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7 号),公司获准向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