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 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