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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301131SELON(301131)2024-07-25 11:4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或"聚赛龙")的委托,并根据发行人与本所 签订的《聘请协议》,作为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 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 ...